贺卫方从西学返回中土的法学人生

时间:2011-09-17 14:19  来源:新京报   作者:Jurist   点击:分享到QQ空间
核心提示: 透过法学大家们的人生历程能给我们提供一份思索、参照和指引。 贺卫方 生于1960年7月,山东省牟平县人。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198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分别获得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1996-1997年间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1985年起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之后

核心提示:透过法学大家们的人生历程能给我们提供一份思索、参照和指引。

       

       贺卫方 生于1960年7月,山东省牟平县人。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198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分别获得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1996-1997年间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1985年起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之后主持《比较法研究》季刊编辑工作。1995年调至北京大学任教。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担任《中外法学》主编、北大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等职务。

  贺卫方的研究领域主要为法理学、法制史以及比较法学,主要著作有《司法的理念与制度》、《法边馀墨》、《具体法治》等,还参与或主持编纂了“外国法律文库”、“宪政译丛”等多套丛书。

  多年来,贺卫方在《南方周末》、《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等报刊上发表了200多篇随笔、评论,不少文章引起很大的社会影响,一些主张已经通过近年来的改革变为制度的现实。例如,我国法官服饰的改变、司法官员选任标准的提高以及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等都与贺的呼吁和学理论证有关。因此,贺卫方曾被媒体选为“将对21世纪中国产生重大影响的100名中国年轻人”之一。

  自述学术目标

  这些年来我的主要工作或者追求可以简单地概括如下:

    在法治的理论层面上,通过“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中介,力图沟通法治和人治这两种传统观点认为不可调和的治理模式;寻找合理的法律决策可依赖的知识和制度基础;揭示中国古典治理模式中难以建立法律之治的各种原因(当然也探索其中于今日制度建设有价值的方面);更细致地刻画描述中国司法制度建构中的种种问题,注重局部环节与终极目标之间的关联,并尽力从建设性的角度对改革方案进行论证。

    在过去的十年里,贺卫方在大众传媒上发表了很多文章,同时又介入了许多公共事件之中,这让他成了一位拥有广泛公众知名度的法学家。不过,在更深层的意义上,贺卫方(包括其他法学家)的出现是因为这个时代社会对法律和法学的关注使得法学者有了施展拳脚的空间。贺卫方的头上有若干顶帽子:“行吟法律的浪漫骑士”、“有机知识分子”……这些称号,有很多贺卫方并不认可,但是却显示了贺卫方的影响力。某报一篇对贺卫方的专访中称:“如果以google的搜索条目多少作为一个人的影响指标的话,贺卫方无疑是中国当今法学界最有影响力的法学家之一。”贺卫方笑着说:“能够成为‘学术中坚’的采访对象,对于我而言,是一个不期而至的荣誉。”从这里,我开始和贺卫方一起进入到他从前的世界里。  

  彷徨无措的少年时光

  我的小学和中学时光跟“文革”有着特殊的关联:1966年上小学,“文革”开始;1977年高中毕业,文革结束,属于典型的文革少年。由于家庭遭遇到的灾难,十岁时回到山东牟平县农村老家。老家那个村庄叫姜格庄,当时就有八百户以上人家。

  大队党总支书记是全国劳动模范,又是一个头脑非常活跃的人。他在村里创办了一系列文体设施,开展各种文化活动。

  姜格庄的一个创举是普及高中教育,村办中学姜格庄联中由过去的初中升格为所谓“九年一贯制”学校,从小学入学一直到高中毕业一条龙作业,村里每一个孩子无论学习成绩如何,都可以读到高中毕业,当然也必须在这所学校读完高中而不得考县立高中。学校教高中的老师都是过去初中部的老师,加上“对资产阶级教育路线回潮批判”和“开门办学”,教学质量可想而知。

  读书方面,父亲留下的只是一些看不懂的医学书,虽然村图书馆可以借到一些,不过大多是浩然、高玉宝那样的小说以及样板戏剧本。当时,我承担了为学校去邮局取信取报的任务。每天上午下课后,就到邮局取来所有的信函和报纸,回到家吃完午饭,就把《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文汇报》等粗读一遍,下午上学时再带到学校。不管当时报纸是如何左调猖獗,这样的读报还是逐渐培养了自己对文字的感情,甚至也试着写些文章投稿。我到现在还记得自己的第一篇文章在县广播站播出时心情是多么激动。

  逐渐的,我成了语文成绩很好的学生,同时对数理化的不喜欢也与日俱增。我的梦想就是将来做一个记者或编辑,还想着能够当一个作家。17岁时,我的一个“壮举”是写了半部电影文学剧本,边写边憧憬着有朝一日电影上映时的情景。写到大约两万字时越来越力不从心,就放弃了。

  高中毕业当年国家恢复高考,我自然报考了,由于数学只得了4分,自然连孙山的影子都看不见。落榜对我是一次沉重打击,后悔数学没好好学,对自己的高考之路彻底丧失了信心。我不想再考了,自信可以通过不断写作而改变命运。最后在家庭的逼迫下最终又参加了1978年的高考,这次对数学下了较大功夫,成绩居然达到了40多分,总成绩也超过了山东省的重点分数线。但是,报志愿时却有些困难,文科考生的选择余地太小了,为了保险起见,我报了一家师范类非重点院校,不料最后被录取到了当年刚刚恢复招生的西南政法学院,于是阴错阳差地走上了法学这条路。

  从西方来的启蒙

  记者提示:阴错阳差地走上了法学之路可以说是偶然的机遇决定了一生的命运。不过,少年时代所经历的种种对于贺卫方后来的研究和教学却有着相当大的影响。

  可以说,力求探索一种良好的治道以防止文革悲剧重演,是自己内心里一直未曾稍减的坚定信念。作为“文革”后首届364名法律专业的学生之一,我对于学习法律到底意味着什么,却是完全懵里懵懂。那一届同学之间的年龄差距到了极端的程度,我在其中算是相当小的。不消说,年龄小也意味着对于社会问题判断能力的幼稚。我还清楚地记得当思想逐渐“化冻”,第一次听说毛泽东居然也犯过错误的时候,心里所经受的巨大困惑和不安。那个时代,媒体传递着意识形态剧变的信息,刘少奇、张志新以及傅雷等各类人士所遭遇的悲剧震撼着人们的心灵。作为亲历者,我们终于不由自主地问:怎样才能防止重蹈覆辙?法律专业能够为此作出怎样的贡献?

  这种思考支配着后来的学习和职业选择。自大三开始,自己越来越醉心于欧洲启蒙时代的思想。那时法律专业方面的著作可观者极少,于是就只能到图书馆借那些哲学类的书,尤其是卢梭、伏尔泰、洛克、孟德斯鸠、密尔顿等,笔记做了不少。在大学的后两年,我甚至订阅了《哲学译丛》杂志,当时引进的南斯拉夫“实践派”的一些学说也引起我浓厚的兴趣。应当说,这一段时间的认真阅读连同大学校园内外弥漫着的“思想解放”气氛,使得我之后一直追求着一种质疑权威的学术态度,对任何观念都要问一个为什么,不喜欢那种将某种经典话语作为不刊之论的论证方式。即使是修辞,也要有自己独立的风格。

  说到后来怎么走到学者这条道路上的,这跟那一段时间的阅读当然也有关系。看那些启蒙作家的作品,自然也就对于欧洲的历史有了兴趣。西南政法学院的图书馆对于学生借书相当宽容,每次借阅册数多,而且还可以借阅外文原版书。我借来了一本厚厚的原版《中世纪史》,对于我这样一个上大学后才开始从ABC开始学英语的人来说,读这样的书真正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虽然由于背景知识的匮乏,读得很慢,也很粗,不过,这样的书让我对于欧洲中世纪文化社会的各个方面有了一些认识,在写本科以及硕士毕业论文时都写的是中世纪天主教的教会法,在上世纪90年代初与高鸿钧、张志铭以及夏勇一起翻译了伯尔曼的巨著《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大学三年级的这次艰难的阅读也许有直接或间接的作用。

  大学毕业,顺利地考上了北京政法学院的研究生,师从潘华仿教授学习外国法制史。法制史专业算是比较冷门的专业,招生人数很少,潘先生当年只招收一名硕士生。

  1982年秋季学期,我和上年潘先生招收的惟一的研究生高鸿钧(现任教于清华大学法学院)一道,每周一次到潘先生在张自忠路的住所去上课。老师将西方法律史分成十多个专题,每一次或两次讨论一个题目,老师娓娓道来,学生随时提问。遇到一些问题,老师随时从书架上抽出相关的书籍,给我们看原始文献是怎样的文本,或者某个学者是怎样论证的。天冷了,下雪了,没有暖气的平房里生起了火炉,师徒三人,围炉而坐,说古道今,老师开明的观点、重视材料同时也重视解释的治学方法以及待人处事温润敦厚的风范都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颜回说孔子“君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眼前这样的场景不是很接近吗?

  转向本国的兴奋点

  记者提示:1985年贺卫方研究生毕业的时候,硕士研究生还属于稀缺资源。北京政法学院已经变换名称为中国政法大学,亟须师资,贺卫方也就留校开始了大学教师生涯。

  说是教师,可是,因为留在了比较法研究所,实际上也没有多少书可教,差不多是专职的科研人员。1987年,自己参与创办了国内第一家比较法学杂志《比较法研究》,并且担任副主编,开始了自己一边研究,一边编辑的学院生活。一转眼,留校后在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就生活了10年,1995年“转会”北大法律系任教,一转眼,又是一个10年!这20年的时光,外面的世界波涛涌动,自己也越来越多地将目光转向了本国的法律制度的建设上。

  是的,尽管仍然还教像“外国法制史”这样的课程,但是,过去10年多的时间里,学术的兴奋点却是中国的司法改革。当然,西方法律制度与思想方面的知识总是一面镜子,反衬出中国法律的一些特色。

  1989年,我细读了《名公书判清明集》,这部收录了南宋官员所制作的公文和司法判决的书引起了我很大的兴趣:当时的官员们依据怎样的规则判决案件?他们能够将同样的案件同等地对待吗?如果不能,其中原因何在?当科举取仕将文人和官员这两种角色合二为一的时候,对于司法决策的过程与特质又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对照着英美国家判例制度形成的历史,我就上面这些问题作了一番梳理,提出了一些看法。这篇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上的论文算是自己回归中国问题的第一篇文章。

  此后的阅读和思考让我愈发强烈地意识到,司法制度可能是解开中国传统社会总在“一治一乱”之间徘徊的一把钥匙,同时也顺理成章地让我相信,当今中国法治社会的建立,良好的司法制度可能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说到学术成绩,虽然也不是毫无成绩,不过,比起同时代的其他优秀学人来还是很有差距的,更不必说跟前面几代知识人比了。当然,如果从学者个人的经历来检讨我们这个时代的学术史,我可能还算是一个标本。

 

(责任编辑:规源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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