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本《人大法学考研推荐免试平均学分绩计算规则说明》为人大本校学分绩计算规则,这也显示了学校对学生学分绩的计算方式,对于把握学校选拔人才的标准和取向具有一定参考作用。
按照《中国人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和2009级本科教学方案的相关规定,本年度推免工作中学生平均学分绩按照以下规则计算: ⑴以下课类所有课程均计入平均学分绩 学科基础、专业必修、部类共同,以上课类所有课程均计入平均学分绩。 ⑵以下课类部分课程计入平均学分绩 ①思想政治理论课:仅以下四门必修类课程计入平均学分绩,其他课程不计:a.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b.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c. 中国近代史纲要;d.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②全校共同课:除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外其他课程均计入平均学分绩。 ③应用基础课:除体育类课程外其他课程均计入平均学分绩。 ④科研与实践环节:仅学年论文计入平均学分绩,其他课程不计。 ⑤基本素质:除心理健康通识课之外其他课程均计入平均学分绩。 ⑶以下课类所有课程均不计入平均学分绩 专业选修、全校指导选修、学科通识类课程均不计入平均学分绩。 本次课程类别由教务处统一在系统中设置,学院无需在网上操作。对于学分绩计算有特殊要求的院系,应在9月11日之前向教务处提交申请,未提交申请的院系将按照学校统一标准计算。 (责任编辑:规源小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