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本推免生平均学分成绩计算规则是人大校内规模平均学分成绩计算规则,可以作为校外推免生在进行人大法学硕士推免生申请时的重要参考,以指引自己的申请书填写。
按照《中国人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和2008级本科教学方案的相关规定,本年度推免工作中的学生平均学分绩按照以下规则计算:
全校共同课、部类共同、学科通识课、自然科学、人文素质、艺术教育、学科基础、专业必修,以上课类所有课程均计入平均学分绩。
1、思想政治理论课:按照2008级本科教学方案规定,该课类属于必修部分的课程计入平均学分绩,属于选修的不计入。属于必修的为以下四门课程: a.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b.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c. 中国近代史纲要 d.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应用基础课:除体育类课程之外其他课程均计入平均学分绩。 3、科研与实践环节:仅学年论文计入平均学分绩,其他课程不计。 4、基本素质:除心理健康通识课之外其他课程均计入平均学分绩。 5、以下课类所有课程均不计入平均学分绩 专业选修和全修选修类课程均不计入平均学分绩。 2009级教学方案中规定的通识教育大讲堂、原典选读类、人文艺术类、法政类、管理类、经济类、理工类、暑期学校共计8类课程均不计入平均学分绩。 因教学方案发生变化,从2009学年秋季学期开始全校指导选修类课程分为8类,取消了原来的人文素质、艺术教育、自然科学和全校选修4种分类的方法,这样可能致使因出国交换等原因错过院系统一安排的学科通识课的学生无法补选原课程性质的课程,所以通过选择2009级方案中的课程来替换之前未修的学科通识课的学生可以申请将现课程的课程性质转换为原课程的课程性质。有上述申请的学生经学院审批通过后于9月13日下午17:00之前将申请书交至教务处信息科。 本次课程类别由教务处统一在系统中设置,学院无需在网上自行操作。 (责任编辑:规源小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