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法学专业的导师数量、科研成果和研究方向不仅体现了法学院师资教学水平、研究能力,而且是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确定具体专业及其选择自己导师的参考依据。更为重要的是,学院老师的背景、教授课程、研究方向、最新研究成果也是考生复习中提炼考点、抓取重点以及把握理论动态和前沿的一种综合性分析判断参考信息。基于以上原因,下文对人大法学考研中的民商法学专业的导师进行了全面系统介绍,以便于大家对民商法学专业的导师有全面认识,进而帮助自己报考和复习。 目前,民商法学专业共计有20位老师,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6人、讲师1人,民商法学教研室主任为姚辉,学科主导人为王利明、王轶、林嘉等。 姚辉教授 一、简介 1964年8月出生于江西南昌,祖籍浙江绍兴。1985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1991年、199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先后获法学硕士、博士学位。1991年留校任教至今。2002年被评为教授,同年起担任博士生导师。曾留学日本国立东京大学。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任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及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判解研究》杂志执行主编。社会兼职包括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查专家咨询委员委员、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仲裁委仲裁员等。2002、2003年连续被评为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2001年10月入选北京市“新世纪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2003年9月获首届北京高校教学“名师奖”。所主讲的《民法学》在2004年度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作为课题负责人之一的《21世纪民法精品课程建设》在2005年9月获北京市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08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二、开设课程 硕士生: 民法总则 物权法 债与合同 人格权法专题研究 博士生 民法学主文献研读 民法学方法论 民商法学专题研究 三、研究领域 民法总则 人格权法 侵权行为法 四、主要科研项目与课题 《中国侵权行为法理论与实务研究》(教育部) 《民法总则基础理论研究》(教育部) 《法律视野下的奥运会》(司法部) 《中国信用体系的法律问题研究》(北京市) 《民法学方法论研究》(教育部) 五、主要科研成果 主要著作 《人格权法论》 《人格权法》(合) 《民法》(合) 《中国侵权行为法理论与实务》 《民法的精神》 《民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民法总论案例教程》 发表论文 1.《人格权的研究》,载《民法总则争议问题研究》,杨与龄主编,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8年10月出版。 2.《中国人格权法的发展及其现状》(日文),载日本《比较法学》,日本早稻田大学比较法研究所编辑出版,第34卷第1号(2000年)。 3.《宇乃月温泉案》,载《判解研究》2000年第1期。独立撰写。 4.《侵权法的危机:带入新时代的旧问题》,载《人大法律评论》,2000年卷,第二辑。独立撰写。 5.《法律:法官的还是法学家的》,载《法学前沿》第4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2月出版。独立撰写。 6.《internet与表达自由》,载《判解研究》2001年第1期。独立撰写。 7.《关于人格权的两个日本判例》,载《人大法律评论》2001年卷,第一辑。独立撰写。 8.《“大学汤”案》,载《法学前沿》第5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 9.《坚硬的婚姻》,载《法学前沿》第5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 10.《中国大陆的市场经济与担保物权法的课题》,载台湾辅仁大学《首届两岸民商法学术研讨会成果报告》,台湾2001年出版。 11.《法官要讲理》,载《律师文摘》,2002年春季号。 12.《逝者如斯夫》,载《判解研究》2002年第1期,独立撰写。 13.《权利不能承受之轻》,载《民商法前沿》,创刊号,2002年第1期,独立撰写。 14.《悠着点儿》,载《法学家茶座》,创刊号,独立撰写。 15.《诚实信用:民法的“帝王条款”》,载《前线》2002年第7期。 16.《民法上的“停止侵害请求权”》,载《检察日报》2002年6月25日。 17.《消费者是否有权对酒店说“不”》,载《人民法院报》2002年8月27日。 18.RECENT DEVELOPMENT OF CHINESE CIVIL LAW:FOCUS ON DRAFTING THE CIVIL CODE AND JUS REREM , 载香港JOURNAL OF CHINESE AND COMPARATIVE LAW,VOL.5,No.2,2001-2002. 19.《走近“隐私”》,载《人民日报》2003年1月8日,第14版。 20.《2003年民商法学学术研究回顾》,载《法学家》2004年第1期。 21.《法典化的趋同与鸿沟》,载《法学杂志》2004年第2期。 22.《“人车之争”的民法解读》,载《判解研究》2004年第5辑。 23.《2004年民商法学学术研究回顾》,载《法学家》2005年第1期。 24.《期待物权观念深入人心》,载《法制日报》2005年7月20日,第1版。 25.《观念比法条更重要》,载《法学家茶座》第9辑,2005年10月出版。 26.《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之研究》,载《判解研究》2005年第5辑。2005年11月出版,一万七千字。 27.《论侵害生命权之损害赔偿》,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年第4期。2006年7月16日出版。 28.《让与担保规制模式的立法论阐释》,载《法学家》2006年第6期。 29.《关于民事权利的宪法学思维——以一般人格权为对象的观察》,载《浙江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 30.《对话辨共识 争鸣求精进》,载《法学家》2007年第1期。 31.《人格权:何以可能》,载《法学杂志》2007年第5期。 32.《企业征信体系的构建与法律规制》,载《北京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 33.《物权立法的若干法政策学观察》,载《判解研究》2007年第3辑。 34.《论民事法律渊源的扩张》,载《北方法学》2008年第1期。 35.《民商法学的突破与坚持》,载《法学家》2008年第1期。 36.《信用法律制度的若干前提性判断》,载《政法论丛》2008年第2期。 37.《动情,以法的名义》,载《判解研究》2008年第一辑。 38.《中国民法的近代化及其当代课题》,载《甘肃社会科学》2008年第3期。 39.《论特许经营权的法律属性》,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 40.《震后重建中的若干民法问题》,载《人民法院报》2008年7月8日,第五版。 41.《情事变更重述》,载《中州学刊》2008年第5期。 42.《单双号限行中的所有权限制》,载《法学家》2008年第5期。 43.《过错原则的批判与坚守》,载《法学论坛》2009年第1期。 44.《侵权责任法视域下的人格权》,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 45.《责任分担,抑或风险分担?——现代侵权法归责基础的再审视》,与段睿合作。载《判解研究》2009年第3辑。 46.《不动产登记机构赔偿责任》,载《法学》2009年第5期。 47.《侵权行为法上损害概念的梳理与抉择》,载潘维大、郑冠宇主编《中国法制比较研究论文集》,台湾东吴大学2009年4月出版,第35——56页。 48.《侵权行为法上损害概念的梳理与抉择》,载《私法研究》第7卷。法律出版社2009年9月版。第30——45页。(D412《民商法学》2010年第4期全文转载) 49.《产品代言人侵权责任研究》,载《社会科学》2009年第7期。 50.《〈物权法〉上的业主撤销权及其适用》,载《法学论坛》2009年第6期。 51.《物业服务合同履行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载《法律适用》2010年第1期。 52.《侵权责任法的关键字》,载台湾《月旦民商法杂志》第27期;2010年3月。 53.《赔礼道歉与“最后的手段”》,载《法制日报》8月11日,第11版。 54.《人大民商法学:学说创见与立法贡献》,与王利明合作,载《法学家》2010年第4期。 55.《使用人责任相关问题探讨》,与梁展欣合作,载《政法论丛》2010年第5期。(D412《民商法学》2011年第3期全文转载) 56.《侵害人格权的责任方式研究》,载韩国庆北大学法学研究院《法学论考》,第33辑,2010年6月出版,ISBN 1738-5903 57.《论人格权法与侵权法的关系》,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1年第1期。 六、联系方式 010-82500818
王利明教授 一、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副书记、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学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员,公安部特邀监督员,建设部法律顾问,北京市政府专家顾问团成员,北京市公安局专家咨询员,福建省政府顾问,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副主任。 二、学术论文
论建立民法债权制度法律学习与研究1988年3期 三、学术著作
王利明主编:《中国民事证据的立法研究与应用》人民法院出版社 人身损害赔偿疑难问题(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之评论与展) 侵权行为法研究(上卷)(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系列)
王轶教授 一、简介 1972年6月生 蒙古族河南南阳人 2005年9月至今 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2006年6月被评定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2006年12月被遴选为博士生导师;2009年4月任法学院副院长。 2001年8月-2005年9月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并于2001年8月被评定为北京大学副教授; 1999年7月-2001年8月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 1996年9月-1999年7月 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民法学博士学位; 1993年9月-1996年7月 在吉林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 1989年9月-1993年7月 在郑州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兼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等。 二、教授课程 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 三、主要研究方向 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民法原理与民法学方法 四、主要科研项目与课题 主持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项目《民法学方法论》 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6年度重大研究项目《民法规范论:类型及其配置》; 五、主要科研成果 1、《民法原理与民法学方法》,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2、《物权变动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3、《合同法新论•分则》(与郭明瑞教授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4、《论倡导性规范》,《清华法学》(创刊号)2007年第1卷第1期; 5、《论合同法上的任意性规范》,《社会科学战线》2006年第5期; 6、《物权保护制度的立法选择》,《中外法学》2006年第1期; 7、《物权请求权与诉讼时效制度的适用》,《当代法学》2006年第1期; 8、《对中国民法学学术路向的初步思考》,《法制与社会发展》2006年第1期; 9、《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一般规定立法化研究》,《政治与法律》2005年第5期; 10、《民法典的规范配置》,《烟台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 11、《民法价值判断问题的实体性论证规则》,《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 12、《合同法的规范类型及其法律适用》,《合同法评论》2004年第1期; 13、《论物权变动模式的立法选择》,《月旦民商法杂志》(第2卷),2003年12月; 14、《物权法的规范设计》,《法商研究》2002年第5期; 15、《论一物数卖》,《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4期; 16、《论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中外法学》2001年第3期; 17、《论买卖合同中债务履行不能风险的分配》,《中外法学》1999年第5期; 18、《所有权保留制度研究》,《民商法论丛》(第6卷); 19、《期待权初探》,《法律科学》1996年第4期; 20、《代为清偿制度论纲》,《法学评论》1995年第2期
林嘉教授 一、简介 林嘉,女,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富布莱特访问学者。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 主要社会兼职包括: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北京市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会理事。 二、开设课程 劳动法 社会保障法 外国民商法 商法 三、主要研究领域 劳动法 社会保障法 民商法 四、主要科研课题和项目 反歧视法研究 劳动基准法律问题研究 五、主要科研成果 主要著作: 1、《社会保障法的理念、实践与创新》 2、《劳动就业法律问题研究》 3、《劳动法评论》(主编) 4、《社会法评论》(主编) 5、《外国民商法》(主编) 6、《商法总论教学参考书》(主编) 7、《劳动法》(主编) 8、《社会保障法》(合) 9、《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十一五规划教材,主编) 10、《以案说法•侵权民事责任篇》(主编) 11、《以案说法•房地产法篇》(主编) 12、《以案说法•保险法法篇》(主编) 13、《外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合) 主要论文: 1、“社会保险对侵权救济的影响及其发展” 2、“论和谐社会与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障” 3、“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问题与发展” 4、“论我国就业歧视的法律调控” 5、“劳动合同解除中的经济补偿金、违约金和赔偿金问题研究” 6、“比较法及其接受对中国社会保障立法的意义” 7、“劳动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8、“论法治国家目标和社会保障法的法制化” 9、“加快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0、“加快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若干问题” 11、“论社会保障法的社会法本质” 12、“工伤保险立法问题研究” 13、“世纪之交的劳动法发展” 14、“基本人权保障与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 15、“我国劳动合同立法技术若干问题的探讨” 16、“劳动争议纠纷解决机制中裁审关系的确立” 17、“在劳动合同法中设立一般权利义务条款之思考” 18、“社会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使命” 19、“社会法的热点及其新发展” 20、“农民工保护是《劳动法》的基本任务” 21、“经济补偿金的性质”,《人民法院报》 22、“完善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之思考” 23、“The Rational Choice on Social Security Legal System in China” 24、“Legal System on Social Insurance Management” 六、联系方式 010-82509209
龙翼飞教授 一、简介 龙翼飞,1959年10月出生于辽宁省,祖籍湖南。1976年高中毕业,到农村插队务农劳动。1978年到1982年,就读于吉林大学法律系本科,获法学学士学位。1982年至1985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攻读民法专业硕士学位,获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至1991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攻读民商法专业博士学位,获法学博士学位。1985年至今,先后为本科生,知识产权第二学士学位生,硕士研究生,讲授《中国民法》、《物权法》、《债与合同法》、《继承法》等课程。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婚姻家庭法研究所执行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房地产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土地学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土资源部、民政部、教育部顾问,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顾问,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曾荣获“北京市优秀教师”和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被评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入选北京市人文社会科学百人工程,共同主持的“21世纪民法学课程建设”获得第五届全国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共同主持的“民法学精品课程”获得北京市教学成果一等奖。 主要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房地产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土地学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土资源部、民政部、教育部顾问,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顾问,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担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和中国法学会“五五普法”高中级干部学法讲师团专家。 二、开设课程 本科生: 民法学 比较中韩民商法 继承法 硕士生: 1.民法总论 2.物权法 3.债与合同法 4.继承法 博士生: 1.法学前沿 2.民商法学前沿 三、研究领域 民法总论、商法理论、物权法、债与合同法、婚姻家庭法、社会保障法 四、主要科研成果 近年出版的主要著作: 《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 《新编合同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 《民法学教学案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 《比较继承法》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年 《香港家庭法》河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 《婚姻家庭法概论》中国长安出版社2004年 《辩法析理胜败皆服》 人民出版社2005年 《婚姻家庭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 近年发表的主要论文: 《中国共产党与新中国民商法律制度建设》,载《法学家》2001.5 《土地征收初论》,载《法学家》2001.7 《实现妇女权益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载《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4.1 《民法草案中人格权法、婚姻法、收养法和继承法的完善》,载《法学杂志》2004.1 《企业法人开办人注资不实的法律责任机制之完善》,载《法学杂志》2005.7 《海域物权与相关物权的立法考量》,载《海域物权法律制度学术研讨会论文资料汇编》2005.12 《我国公司法最新修订评析》,载《法学杂志》2006.3 《蒙特利尔公约对于我国航空运输合同法律制度构建之影响》,载《法学家》2006.12 《婚姻家庭法律制度与构建和谐社会》,载《法学家》2007.2 《我国BOT特许协议若干法律问题研究》,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4 《我国新《公司法》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问题》,载《广西社会科学》2007.3 五、联系方式 010-82509203
杨立新教授 一、简介 1952年1月10日生于吉林省通化市,原籍山东省蓬莱县长山岛(现长岛县),汉族,197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1975年6月,吉林省通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历任审判员、副庭长、副院长、党组副书记。199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审判组长。1993年1月,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94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历任检察员、处长、厅长助理、副厅长、厅长、院审判委员会委员。2001年5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会长 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 东亚侵权法学会理事长 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曾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二、开设课程 本科、双学士: 民法分论 民法总论 硕士生: 侵权行为法 物权法 债法总则 民法 法学方法论 博士生: 法学前沿 博士主文献研究 三、研究领域 民法 四、主要科研成果 主要著作: 民法(第五版)(独著)[高职高专教育“十五”。“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民法(独著、第二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继续教育教材] 民法学(参编)[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物权法(第三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侵权责任法(主编、第二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民法总则案例教程(主编) 杨立新民法讲义(一至七卷) 民法总论 人格权法专论 亲属法专论 债法总论 合同法 物权法 侵权行为法专论 继承法 中国民法的理论与实际(日文) 中国百年民法典汇编 侵权法论(第三版) 中国人格权法立法报告(主编) 新版以案说法•侵权法篇 电子商务侵权法(主编) 人格权法(名校名师民商法学讲义) 人身权法论(第三版)(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文丛) 继承法专论 类型侵权行为法研究(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文丛9) (主编) 债法总则研究(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法学研究生用书) 从契约到身份的回归 杨立新品百案 物权法规则适用(合) 大众物权法 发表论文: 抽象人格权与人格权体系之构建 论网络侵权责任中的通知及效果 不具名媒体报道侵权责任的认定 体外早期胚胎的法律地位与保护规则 论人格权的冲突与协调 百年中的中国民法华丽转身与曲折发展 论“物权法草案”的鲜明中国特色 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行为及其责任 论人格标识商品化权及其民法保护 论埃塞俄比亚侵权行为法对中国侵权行为法的借鉴意义 论身份权请求权 脱离人体的器官或组织的法律属性及其支配规则 论形象权的独立地位及其基本内容 “分蛋糕理论”的价值 公路塌陷人受惊道路管理者侵权 离婚了,拒不交还对方写真照是否侵权 侵害亲子关系的侵权行为 征信:诚信社会的权利让渡 对同居的准婚姻关系我为什么主张立法规制 对动物该给人格还是物格 叫不叫妈的三个法律问题 谈恶意诉讼侵权行为 “生吞”法理与“硬造”规则 手机成“手雷”的法律担忧 以结婚为承诺诱使新娘施绝育该担何责 公共场所抛掷废弃物致人损害如何处理 发“黄色”短信也是性骚扰 从“亲吻权”谈民事纠纷案由的规范 论我国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 非法利用尸体侵权行为的认定 公开展示人体画模特是否被侵权 民法教授视野中的2002民法经典故事 无过错输血输液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不应当把补充责任当成连带责任 制定物权法亟待解决五大问题 被侵权公司有权提起诉讼 妄称他人亲属患病造成损害构成侵权 强制他人住院也侵权 快餐店旁经营花圈影响他人生意被判赔偿 游泳溺水,学校担责 结婚是谁的权力 “贞操权”不会败诉 民事侵权十宗案 十大经典案件推动中国人格权立法 论强制交易行为的侵权责任 抚养多年竟不是亲生子“父亲”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小偷闯进医院吓死病人医院是否构成侵权 乌龟坠楼砸伤人如何认定侵权责任 小区“爬山虎”越界造币公司警报不断 脚手架倒塌致工人伤亡单位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剧毒物泄漏构成侵权 诽谤公司法定代表人构成商誉侵权 触击他人身体即违法 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承担法律责任 进展与问题-评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的民法典草案侵权责任法 “情”与“义”的冲突 物权法该不该规定取得时效制度 制造者和销售者应承担缺陷产品侵权责任 儿童安全应特别保障 厕所安装摄像头侵害隐私应当赔 死者权益如何保护 使用合影当心侵权 搭“顺风”车致伤可否请求赔偿 产权登记背后的法理省思 论侵权责任的补充责任 民法该如何保护相关隐私 树木致人损害 管理人担责 珍贵“拍品”被人撞碎拍卖公司向谁索赔 讲述自己的故事谨防披露他人隐私 简易程序与司法为民 有钱不给老婆花,违法——法律维护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支配权 如果,孩子不是亲骨肉 “过劳死”引发纠纷 反击性骚扰 产品说明警示不充分的侵权行为 侵害身体的侵权行为 论商业法诽谤行为及其民事法律制裁 建设透明政府的关键在于摆正与人民的关系 制定物权法亟待解决五大问题 中国侵权行为法理论体系的重新构造 间接侵害婚姻关系的侵权行为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 侵害债权的侵权行为 侵害胎儿人身利益的侵权行为 人身权司法解释的重大意义 产品局部欺诈:双倍赔偿有讲究 停车位权属争议及解决规则 推动中国名誉权法制史程的十大经典案例 对儿童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致害的侵权责任 制定民法典人格权法编需要解决的若干问题 侵权责任形态研究 赡养“义务”不能转让 建议开展名誉权“瘦身”运动 2004年特色民事案件点评 集体诉讼不能“缓行” 2003年热点民事案件回顾与点评 机动车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的司法补救 楼顶空间的权属争议及解决规则 窗前绿地的权属争议及解决规则 丈夫受伤妻子有权索赔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的新类型侵权行为的责任形态及其规则 自杀致害他人也侵权 是学生越轨,还是学校越权 子债父还? 从小偷吓死病人看医院的安全保障义务 论妨害经营侵权行为及其责任 论抗辩与抗辩权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物权属性及其基本规则 论违反竞业禁止的侵权行为 中国侵权行为法理论体系的重新构造 论人格利益准共有 佟柔民法调整对象理论渊源考 动物法律人格之否定-兼论动物之法律物格 民法草案人格权法编评述 论人格权请求权 工伤事故的责任认定和法律适用(下) 工伤事故的责任认定和法律适用(上) 楼顶空间的权属争议及解决规则 2004离奇案件的民法法理 名誉权的“膨胀”与“瘦身” 停车位的权属争议及解决规则 论安乐死合法化的民法基础 见义勇为者获得补偿是法律权利 拍卖中的物权困境 窗前绿地的权属争议及解决规则 论构建以私权利保护为中心的性骚扰法律规制体系 论违反竞业禁止的侵权行为 公益诉讼的呼唤 精神损害赔偿应否纳入国家赔偿法 论声音权的独立及其民法保护 论埃塞俄比亚侵权行为法对中国侵权行为法的借鉴意义 连体人的法律人格及其权利冲突协调 论亲属法律行为 论民事权利保护的请求权体系及其内部关系 新类型侵权行为的责任形态及其规则 制定民法典侵权行为法编争论的若干理论问题 性骚扰行为的侵权责任形态分析 论尸体的法律属性及其处置规则 预告登记的性质效力和范围探索 脱离人体的器官或组织的法律属性及其支配规则 论形象权的独立地位及其基本内容 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行为及其责任 论身份权请求权 论人格标识商品化权及其民法保护 侵权行为原因力的因果关系理论基础及其具体应用 论医疗机构违反告知义务的医疗侵权责任 事故侵权责任法律适用的疑难问题及对策 共同侵权行为及其责任的侵权责任法立法抉择 制定我国侵权责任法应当着重解决的问题 论植物人的权利行使和保护——植物人法律问题系列研究之二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中鉴定制度之完善 产品跟踪观察缺陷与警示说明缺陷的认定 我国农村土地权利现状及其改革 确定赔偿责任应区分过错与无过错 论植物人的法律人格及补正——植物人法律问题研究之一 过失相抵规则的适用 预告登记的性质、效力和范围探索 民法的梦想与老一代民法学家的光荣 论“物权法草案”的鲜明中国特色 The Legal Personality of Conjoined Twins and the Coordinatio 五、联系方式 010-62511621
赵中孚教授 一、简介 赵中孚,男,1929年7月24日生于北京。1947年毕业于汇文中学,同年考入朝阳大学法律系。1950年中国人民大学建立,入人大本科、研究生班学习,同年留校任教于法律系民法教研室,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1986年至1998年,担任民商法教研室主任。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95年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发给“优秀导师荣誉证书”。1999年,推荐指导的论文被评为首届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当年唯一获奖法学博士学位论文)。1999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授予“资深教授德育奖”。2001年7月1日中共中国人民大学党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顾问 北京市法学会顾问、《法学杂志》顾问暨北京市民商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 北京师范大学兼职教授暨法学院特聘教授 二、开设课程: 博士生: 民商法学研究 本科生: 德育课—老兵同新战士谈心 三、研究领域: 1、民事权利主体 2、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3、私房产权与租赁合同 4、委托、行纪、居间合同 5、运输、保险合同 6、公司制度与破产制度 7、商法地位与作用 8、民法典研究 四、主要著作: 1、《民法概论》(共同主编、获国家教委全国法学优秀教材二等奖) 2、《民法原理》(第1版)(副主编、1987年获国家教委全国法学优秀教材一等奖、1988年获司法部全国法学优秀教材奖) 3、《现代企业法律制度》(共同主编) 4、《中国审判案例要览﹡民法卷》(1992—1998年各卷)(共同主编) 5、《民商法理论研究》(第一、二辑)(主编) 6、《民事立法评介》(主编) 7、《商法总论》(第一版至第四版)(主编、2003年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 8、《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商法律问题研究》(主编、全国社科重点项目) 发表论文: 1、《对我国民事立法的回顾与展望》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社会主义特色》 3、《企业法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重要地位》(中美国际学术会议) 4、《企业破产法的制订及其基本内容》 5、《社会主义中国的一项重要法制建设—〈民法通则〉的颁布与实施》(中美国际学术会议) 6、《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房地产权问题研究》(中日国际学术会议) 7、《论民法的生命力》(合写) 8、《深入研究民法学理论为现代化建设服务》 9、《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法律规范》 10、《典权的特征及其与邻近法律关系的区别》(中韩国际学术会议) 11、《不动产担保与信用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房地产抵押制度》(合写)(中德国际学术会议) 12、《完善当押制度的法律思考》(合写)(海峡两岸学术研讨会) 13、《中国保险法律的修改与完善》(合写) 14、《民法通则的制定及其对现今民法典编篡的启示》(合写) 15、健全民商法制 提高审判质量 16、面向二十一世纪的合同法——合同立法的新发展 17、弘扬依法治国战略构建民法美好未来 18、现代民事审判制度的伟大变革(合写) 19、论我国民法的发展历程(合写) 20、民法典应尽快颁行 21、传承人类文化构建现代民法——民法理念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贡献(合写) 22、在北京市法学会学习贯彻宣传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座谈会上的发言 23、国家所有权若干问题研究(合写) 24、弘扬民法的平等精神(合写) 杨大文 一、简介 杨大文,男,1933年生,江苏常州人,中共党员。少年时代从事部队文艺工作,1952年调干入学,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后长期在本系任教,上世纪七十年代曾在北京大学法律系任教。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婚姻家庭法学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人文大学法学院院长等职。曾任第七、第八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妇女儿童专门小组成员,民政部婚姻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口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婚姻家庭建设协会副会长,《法学家》杂志主编,《中国审判案例要览》民事卷副主编等职。 主攻民法学、亲属法学,曾培养硕士生数十人,博士生三十余人,历年来发表教材、专著、论文多部(篇)。曾主持和参与防治违法婚姻的法律机制研究,婚姻家庭立法研究,妇女地位与计划生育,人口与计划生育立法研究等项目。 近三十年来多次参与立法工作,曾任《婚姻法》(1980年)、《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年)等法律、法规的起草组成员。在修改《婚姻法》的前期工作中,受修法领导小组委托,任专家试拟稿起草组召集人,在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时,任专家组成员,并曾撰写法典化民法中婚姻家庭编的建议稿。 个人传略包括学术经历和贡献等,被收入《中国社科精华》(政治法律卷)和《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二、开设课程 民法总论、婚姻家庭法、继承法 三、研究领域 理论民法学、亲属法学、比较婚姻家庭法、婚姻家庭制度史等 四、主要科研成果 多次主编婚姻家庭法学统编教材。其中,《婚姻法教程》(1982年)获司法部全国优秀法学教材奖;七·五规划统编教材《婚姻法学》(1989年)获国家教委高等学校文科教材一等奖;《婚姻家庭法》(二十一世纪法学系列教材,2001年)获司法部优秀法学教材和科研成果二等奖,被评选为教育部推荐教材,第四版被列入十一·五规划统编教材;《婚姻家庭法学》(2006年)被列入十·五规划统编教材;九·五规划统编教材《亲属法》第四版也被列入十一·五规划统编教材。其他如参编的《民法概论》(1982年)、《继承法》(1988年)等亦曾获有关部门奖励。
叶林教授 一、简介 1963年11月4日出生于天津 1985年毕业于中国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198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并留校任教 1989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民法学硕士学位 1993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2000年评为教授,担任博士研究生导师 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教研室副主任 社会兼职: 中国人民大学公司法与证券法研究所所长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核心专家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金融服务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常务副会长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二、开设课程 本科生:商法 硕士生:商法、公司法、证券法 博士生:商法、公司法、证券法 三、研究领域 中国民法 中国商法 公司法 证券法 金融服务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四、主要研究课题与项目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制度研究 证券市场诚信自律与法治原则研究 公证规则引入公司法问题的研究 公司法的修改与完善 公司法中劳动者地位的研究 证券执法和解制度研究 证券市场投资者赔偿问题研究 公司利益相关者问题研究 商法理论与实践 期货法的调整范围和制度框架
五、主要科研成果 主要著作: 1.《违约责任及其比较研究》 2.《中国公司法》 3.《中国证券法》 4、《证券法教程》 5.《证券法》 6、《商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7、《公司法原理与案例教程》 8、《公司法研究》
发表论文 2011年 商业登记法的基本问题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1年第2期 预付式消费合同的法律管控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期 公司法规范的应用解释 法人格否认在一人公司中的适用 2010年 私法权利的转型—一个团体法视角的观察 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中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部求真务实的司法解释——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的评述 树立工商行政执法权威 论我国公司法立法结构的变革 公司民主管理的法律解释——关于中国公司法第18条第2款的解读 投资型保险:保障抑或投资 走向彼岸的金融服务法
2009年 论扬弃“三资企业法”——兼论三资企业法并入公司法
解读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第一作者),检察官学院学报,2009年第5期 股权优先购买权对股权转让效力的影响 商法规范的法律特征 诚信的商法地位 《合伙企业法》的定位与法律协调 构建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通讯表决的法律思考 对症下药完善控股股东股权激励机制 物权法出台后房地产市场更加有序 《合同法·总则》的法理评价 证券市场诚信自律与法制原则研究 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和高管人员的法定义务和法律责任 证券公司融资背后的反思 关于我国公司法的基本评价和修改意见 构建规范的公司治理机制 六、联系方式 010-82500410
黎建飞教授 一、简介 黎建飞,男,1956年12月25日生于四川,1979年从工厂考入西南政法学院,1986年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1986至1988年在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任讲师,1988年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读博士,1990年博士毕业并获博士学位。1990年到劳动部法规司任法规处副处长(主持工作),1994年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至今。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民商事科学研究中心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法学院海商法保险法研究所主任,残疾人权益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 社会兼职包括: 中国劳动法学会常务理事 全国境外就业专家委员会专家组顾问 中国社会保险论坛特聘专家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顾问 二、开设课程 劳动法学 社会保障法学 商法学 博士生法学前沿课程 三、主要研究领域 劳动法学 社会保障法学 商法学 残疾人权益保险 五、主要科研成果 主要著作: 1.《商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主编) 2.《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释义与案解》(副主编) 3、《社会保障法(第二版)》(主编) 4、《劳动法热点事例评说》 5、《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 6、《劳动法的理论与实践》 7、《美国宪法判例与解释》(译著) 8、《保险法的理论与实践》 9、《国际贸易纠纷典型案例评析与索赔指南》(参与) 10、《劳动合同法热点、难点、疑点问题》(主编) 发表论文: 2、《社会保险法立法前瞻》 3、《专家纵谈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 4、《 竞业禁止义务规范研究》(合作) 5、《劳动者人身权的法律保障》 7、《工伤赔偿诸类案例评析》 8、《就业平等需求法律保障》 9、《外国企业驻华代表机构在劳动仲裁中的地位》(合作) 10、《 劳动案件与民事案件辩析》 11、《农村养老:期待由家庭走向社会》 12、《“派遣劳动”应当缓行》 13、《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法律问题》 14、《雪中送炭,还是锦上添花:《社会保险法》制定中的疑惑》 15、《就业促进法中的政府责任》 六、联系方式 010-82500412
吴汉东博士生导师介绍
吴汉东,男,江西省东乡县人,生于1951年1月,汉族。1982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9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委员、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约咨询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咨询专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专著和论文曾获首届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奖、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首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图书奖、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二等奖、首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专著类二等奖等。2006年5月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上为国家领导人讲授“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和制度建设”。2009年被评为“2008中国知识产权年度最有影响力十大人物”,并被英国《知识产权管理》(MIP)杂志评为“2009全球知识产权界最具影响力五十人”。 二、主要研究方向 民法总论、民事权利 三、主要科研项目与课题 1.知识经济与知识产权法(国家软科学项目,1999年-2000年) 2.高科技发展中的法律问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999年-2002年) 3.无形财产权制度研究(国家司法部项目,1997年-2001年) 4.财产权制度比较研究——以有形财产权和无形财产权为主要研究对象(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项目,2000年-2004年) 5.WTO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2002年-2004年) 6.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3年-2005年) 7.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制度完善(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2004年-2007年) 8.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04年-2007年) 9.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与发展研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2004-2007年) 10. 关于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调研(最高院重点调研课题项目,2007—2009) 11. 关于对理工科学生开展知识产权教育的调研(教育部规划项目,2007—2009) 12. 科学发展观统领下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007年—2011年) 13.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公安部项目,2009—2012) 14.湖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湖北省人文社科项目,2009—2010) 15.西藏自治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若干意见(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项目,2009—2010) 16.广播影视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研究及制定(国家广电总局委托课题,2010) 17.知识产权“十二五”规划(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课题,2010) 18.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立法后评估研究(国家广电总局委托课题,2011) 19.商业软件著作权保护问题研究(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委托项目,2011—2012) 20.小微金融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中国民生银行委托项目,2011) 四、主要科研成果 (一)著作 1.《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2005年修订版 2.《无形财产权制度研究》 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2005年修订版 3.《走向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法》 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4.《高科技发展与民法制度创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版 5.《知识产权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2009年第二版 6.《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 2007年版 7.《知识产权多维度解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8.《中国知识产权制度评价与立法建议》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版 9.《知识产权制度基础理论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年版 10.《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二)论文 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权威期刊发表文章100余篇。
郭明瑞博士生导师介绍 郭明瑞:男,山东省招远市人,1947年9月出生。 1978年1月至1982年1月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学士学位;1991年至1994年在职在中国人民大学读博士学位,1995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1982年至1985年8月在北京大学法律系任教师,1985年至今在烟台大学任教。曾历任烟台大学教务处副处长、法律系副系主任、系主任,烟台大学副校长、校长。现任烟台大学法学教授、兼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法学教育研究会顾问等职。 1985年被北京大学评为讲师。1988年被山东省评为副教授,1992年评为教授。获得山东省优秀教师、教学名师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研究成果获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一项;司法部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教材一等奖一项;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重大成果奖一项、一等奖二项、二等奖五项、三等奖三项。
主要研究方面为民事权利,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及知识产权以及民事责任。
主要研究项目与课题为《民事责任研究》、《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继承权研究》、《优先权研究》、《民法上权利冲突研究》、《21世纪民商法发展趋势研究》、《农民土地权益法律保护制度研究》以及《侵权责任研究》(后两项为2011-2012年研究课题)。
主要研究成果为:《民事责任论》、《担保法原理与实务》、《优先权制度研究》、《继承法研究》、《新合同法原理》、《物权法实施以来疑难案例研究》、《关于无因管理的几个问题》、《关于物权立法的三点思考》、《关于农村土地权利的几个问题》、《侵权立法若干问题思考》、《补充责任、相应的补充责任与责任人的追偿权》等。 (责任编辑:规源小编) |